Selasa, 30 Mei 2017

教师的定义


这个词的教师, 是来自拉丁语,意思 facultas 权力或能力 术语. 这个词可以有不同的含义,其中之一是有能力 做一些事情,这种能力可以身体或智力. 而另一方面是指教育机构更高层次其发送关于特殊职业的知识之一. 在这些机构中,人们被教导一定的认识,在今后的演习一定工作 permitirn意志. 权力是几个单元构成什么分组大学,例如是 法学院,医学院等。. 一般每个教师是 自主和与他们不同,从谁跑起来,他们管理预算院长,等等他们有学生的数量,.

在法律范围内,教师是正确的 一个人有做某件事,只要它是框架 jurdico 内. 无痛苦的任何后果. 例如,未成年人没有投票的权力. 通常在法律的情况下,是考虑到,作为内 法律所禁止未出现任何可制成. 还存在涉及的能力另一个jurdico感. 谁没有做出 jurdico 行为能力的个人,没有权力这样做,因此该行为被空.

Se当一个人有培训学院和工作经验锻炼活动,例如医生被授权行医,因为那里大学生的egres证明教师,也适用于律师,教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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