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btu, 22 April 2017

封建主义的定义


封建介绍了对的地方 第九世纪和15世纪的中世纪欧洲的军事,社会和法律习俗的结合. 它被广泛定义为社会的方式,以换取服务或工作,从土地持有衍生关系围绕结构. 虽然 词源 来自拉丁语feudum或feodum (封地),然后用字,既不是封建主义也没有他描述被认为是由人民正式的政治制度系统派生生活在中世纪. 即使在今天

,术语存在争议,有一些学者limitndose使用的贵族之间安排的说明,其他一些延长其使用来描述社会秩序中世纪和另一组专家质疑谁其作为一个概念 . 该封建主义,许多形式,EMERGI作为一个帝国 ,尤其是加洛林王朝(谁是第八和第十世纪之间统治西欧的法兰克国王线),其中卡雷卡下放的结果必要的支持caballera的burocrtica基础设施,不分配土地给这些部队.

As然后士兵们开始固定在 土地世袭制度及其权力境内PAS涵盖政治,司法和经济领域. 大幅上涨这股力量disminuy这些帝国的单位功率. 尽管基础结构就位,以保持所述动力单元(因为是欧洲monarquas的情况下),就开始产生这种新的电源结构,称为封建制度 ,并最终消失. 古典封建主义描述了一组 recprocas 义务,法律和军事,贵族的战士之一,它围绕三个基本概念: 领主,附庸 世仇.

,领主是,在一般情况而言,谁拥有土地贵族; 诸侯是人,这是理所当然的人(被主)土地占有而被称为封地. 作为使用的封地和主 的保护,诸侯提供某种服务的STE. 有不同类型的土地使用权的封建 的,修剪是军事或非军事服务. 他们的义务和权利领主和封臣之间是相互一致. 该 trmino 封建社会不仅包括挂附庸武士贵族的结构,而且农民迫于教会的主权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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