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mat, 11 November 2016
作者定义
作者这个词来自拉丁语“auctor”,“auctris”,意思是“始作俑者”,“ 源”或“启动子”; “augere”,这意味着增加,改善或放大,加上后缀“器”,它指的是“代理”,这是什么使动作构成. 因此,我们可以说,笔者并不一定要创造的东西,只能提高一个已经存在的东西,然后促进. 的词作者可以定义为在 人或个人谁是造成一些或 - 维奇;同时也暗示谁开发某种 文学,科学或艺术的人. 笔者概念化 开始在重生的阶段发展,随着印刷术的发明大大conectndose. 虽然在中世纪 作者已经发生但发展是 重生的时候也开始有法律价值 自己. En法律 ,作者的领域,是谁运行特定的犯罪,暴力或直接诱使他人犯下或以其他方式对同一执行合作的个人. 在一般意义上,我们可以运行两种类型的暗示作者和他的工作,其中一人是关系到正确的笔者之间的可能关系法律机构的含义,支持认为,工作是一个创造和笔者同保留人格权的一种表现;这种观念从右边法郎派生. 和其他有关重复或模仿的权利,驳回的道德权利 ,作者只承认一个给定的生产观念的概念;这个概念来自盎格鲁撒克逊法律 派生. 最后,作者是该人他们的经济治理,因为除了分发或货物 或 股权,发生在cmicas公司,分销直到十九世纪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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